铁建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

2005.3.10

双方签订合同一:开发钢轨组合辙叉

2005.12.29

签订合同二:设计图纸,技术入门费8万元

2009.8.10

签订合同五:完成新图纸设计

2010.2.20

特冶公司宣布封存图纸,终止合作

2010-2015

铁科中心多次催款,要求支付提成费

法院最终裁判结果:

1. 特冶公司应付铁科中心保底提成款135万元

2. 应按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

3. 特冶公司承担诉讼费用